处属各科室:
按照学校人事处关于2013年度职工工作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具体范围、内容及程序
对照《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湖工大人[2010]22号)中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和《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工大人[2012]39号)的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三、日程安排
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并在校园网“个人门户”(),“人事系统”之“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模块,完成网上操作。
2013年1月1日至3日,被考核人述职,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具体测评范围和方式由各考核工作小组自行决定;
2013年1月4日,结合被考核人的自评、民主测评情况,由考核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拟定等次;
2013年1月5日至6日,考核工作小组将拟定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公示拟定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签署审核意见;
2013年1月7日至8日,各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和考核表汇总后报学校考核工作办公室(人事处216);
2013年1月9日至13日,考核结果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材料和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说明 (一)机关各部门由机关党总支组织实施,其他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二)《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具体填报方法参照信息中心下发指导规范,由教职工个人在人事信息系统填报并由基建处办公室统一打印(用A4或A3标准纸);
(三)考核优秀人数(中层领导干部除外)按应参加考核人数的13%报送推荐考核优秀人员名单(须排序),学校根据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各单位(部门)考核优秀名额;
特此通知。
基建处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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