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聘基建处技术总工程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2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在校内教职工中选聘基建处技术总工程师1名,现就该岗位人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管理方式

(一)岗位名称

基建处技术总工程师1名。

(二)管理方式

技术总工程师岗位明确为专业技术岗,按照聘任制进行管理。如所聘对象为正高或正处职称职务,在聘任期间按正高职称执行工资绩效待遇;如所聘对象为副高或副处及以下职称职务,在聘任期间按副高职称执行工资绩效待遇。

二、任职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湖工大、奉献湖工大,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基础较好。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六)具有与岗位需求相关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者具有高级建筑师证书,或者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

(七)具有三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经历,有胜任技术总工程师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选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在学校信息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者,填写《基建处技术总工程师岗位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推荐后报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基建处和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考核:由基建处组织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五)确定人选: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人选并发文聘任。


附件:《基建处技术总工程师岗位报名表》



2019年8月29日


附件

基建处技术总工程师岗位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年  月


入  党时  间


参加工作时间


职  称


全日制

教  育

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位


在  职

教  育

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位


现任职务


联  系

电  话


个人简历

(自参加大学学习开始填写,主要包括学习经历、职务变更经历等)


近三年突出工作业绩和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情况

(可附页,荣誉奖励需附证明材料)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所在单位(部门)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资格

审查

情况





                                      年   月   日




Copyright 2019 湖北工业大学基建处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