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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首问负责制度
发布时间:2013/11/25  已被阅读:
 

    为认真落实学校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提倡职工敢于负责、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首问负责制就是基建处最先接受处外人员和咨询时,个人作为首问负责的人,负责解答或指引到相关科室办事,使之迅速、简捷地得到满意的服务;或学校领导对本部门和职工进行工作督办的事项须限时完成。

2、到基建处外来办事或电话咨询的,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和外部门以及本人职责范围,首问负责人都必须主动、热情的接待和答复,使来访者和咨询人得到满意的效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3、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事情要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应该做到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将来人引领到相关部门办理;或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转告相关的电话号码或办公地点。

4、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并及时汇报,不得以任何借口无限期拒绝和办后不及时汇报延误工作。

5、首问负责的工作,办后要有文字记录,办理中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沟通和衔接,不能不了了之,查无实据。

6、建立首问负责制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一并执行。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编:43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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