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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2、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已被阅读:
 

 
 

处属各科室: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高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和学校组织部的要求,现就我处2、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活动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

   2.2017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三、活动安排

  1.组织集中学习。围绕主题在组织党员重温党章和入党誓词的基础上开展集中学习,要在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的基础上持续学、深入学。

  2.开展学习讨论。学习讨论可采取中心发言、轮流发言等方式,要创新思路,力求使学习讨论达到相互启发、相互促进的目的。

  3.按时交纳党费。要引导党员自觉交纳党费,安排专人收缴党费,并在党费证上认真做好记录。

四、有关要求

  1. 严格按程序、按要求组织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保环节不少、程序不减。

  2.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按照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将记录认真填写在《湖北工业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

 

                                             基建党支部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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