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2-25 作者: 浏览次数:
处属各科室:
按照学校人事处关于2013年度职工工作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具体范围、内容及程序
对照《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湖工大人[2010]22号)中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和《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工大人[2012]39号)的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三、日程安排
四、其他说明
(一)机关各部门由机关党总支组织实施,其他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二)《湖北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具体填报方法参照信息中心下发指导规范,由教职工个人在人事信息系统填报并由基建处办公室统一打印(用A4或A3标准纸);
(三)考核优秀人数(中层领导干部除外)按应参加考核人数的13%报送推荐考核优秀人员名单(须排序),学校根据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各单位(部门)考核优秀名额;
特此通知。
基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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